安徽亳州市出台具体措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
本网讯 (记者 王新)近日,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具体举措》),从强化政府主导,夯实共治基层;强化部门协同,优化共治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倡导守法经营;强化行业自律,引导规范提升;鼓励群众参与,构建共治格局;加强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明确十三条措施,全面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具体举措》在全面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基础上,深入结合亳州实际,大力推动工作创新。
建立县区食安办、药安办周会商、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季调度、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半年调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月批示(调度)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建立完善相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分工,全面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多部门之间联动的综合监管工作模式,全面梳理食品药品领域需实施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点、难点工作事项清单,建立食品药品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和风险会商机制。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信用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机制,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和监测预警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监管比例和频次。
引导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开展技术服务、培训认证、合作交流、宣传教育等活动,推动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高校、信用评定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具有相关科研实力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等各类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政策制定、突发事件应对、舆情处置、信用评价、宣传教育、风险交流、评估预警等方面发挥作用。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广泛深入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推广应用“食安码”“亳药码”在线投诉举报功能,动员群众发现、报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督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发挥市食安委、市药安委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初审:李松 责任编辑:张嘉真 审核:欧阳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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